一個行業的尊嚴 - TopicsExpress



          

一個行業的尊嚴 「歌壇已死」這個評語不新鮮了,打從90年代開始已有這樣的說法:903推原創歌弄死了樂壇,之後總總有關令歌壇死亡的原因包括:翻版、金融風暴、互聯網、peer to peer network、歌手質数下降、作曲人質数下降,唱片公司墨守成規、香港人唔識聽歌,媒体不注重音樂、勁歌金曲收视再見新低,網上月费平台太便宜,HMV 易手及最近的歌詞已死、填詞人是文盲等等。 當你準備在大眾媒介侃侃而談有關香港歌壇已死,你必先要對這個行業有充份的瞭解,因為這是有關一個行業的尊嚴。要瞭解這個行業現時發展,讓我們從客觀事實開始吧。 先談流行音樂工業故有的生財工具-CD零售。2004 年香港CD零售收入為8千萬美金*,2010 年CD及數字零售收入為3千7百萬美金**,CD約佔7成即2千6百萬美金收入,從數字上來看行業收入確實是萎縮了,但這只能證明花錢買CD的人少了。花錢買CD的人少了又是否等於歌壇死了?事實上CD只是傳播音樂的其中一種模式,讓我們去瞭解一下另一個傳播音樂陣營-数字平台。 從行業角度,跟歌壇有關係的數字平台有免費及收費兩類。現時香港歌曲在免費數字平台與其他內容比較成績若何?先看YouTube, 全港最多人觀看數字視像平台,最多訂户的前100個頻道,環球唱片公司的mv 頻道排第三,訂戶接近20萬,video views 過億,華納唱片公司排12,榜上有名的還包括女歌手Gem, 連詩雅,何韻詩,男歌手周柏豪,方大同, 組合有Robynn and Kendy 及樂隊有Tonick等等。YouTube 上的內容如恆河沙數,能爭取到訂戶及點擊,證明香港人在目不睱給的內容當前,還是選擇對香港歌壇投下一票。收費的數字平台就更不用說了,只要留意各數字收費平台的串流或下載排行榜,廣東歌為先,國語歌較次,外語歌又再次之,無論免費或收費平台,香港網民還是鍾情於本地歌壇。 老行尊會問:行業賺錢少了,沒有增長不就是等於式微了嗎?我的愚見是這樣:毛筆行業式微了,不等於没人寫字,只是改用了鉛子筆或键盤;菲林行業退下來,不等於攝映死了,只是改用了數碼相機或手機;相同道理,CD就等於毛筆跟菲林,歌壇就等於寫字及攝映。流行音樂工業是改變了營運模式,現在全世界還未出現一個有利可圖的經營方案及有效的產品,但在開拓新模式的科技巨頭大有人在,新產品如Google Play, Apple iTunes Radio 鋪陳出新 , 找尋一個更有利可圖的經營模式,筆者認為只是時間問題。 老行尊會再問:行業賺的錢少了,資源相對減少,投資於創作及宣傳足襟見肘,唔死有鬼!我的愚見是這樣:打動人心的歌曲就不見得必定要用金錢或大量宣傳打造出來,93年推出的「海闊天空」是一個好例子,這首歌流行了20多年,箇中原因大家心𥚃有數,跟大灑金钱没丁点關係。今天的非情歌例子,像Rubber Band 及My Little Airport ,他們的作品都緊貼香港人脈搏,深得媒介及年青人支持;陳奕迅的情歌就更是家傳戶曉;致於他們的作品能否繼續流行20年或永垂不朽,只有時間可以给我們一個交待。一種老掉大牙的說法:「以前D經典金歌是可以流傳永久,而家啲歌,唉!」這種說法邏輯上有問题,我們都不能預知未來,怎可以蓋棺定論現時流行曲就不能永垂不朽。所以用上一年代歌曲跟現在的比較,沒有客觀標準及評估機制,難以服眾。致於用新歌手或新歌數量來評估一個音樂行業是否蓬勃就更表面,因為量多不等於質優。 在公眾媒介侃侃而谈香港歌壇已死,没有太多數據及事實支持下,單憑對某一些歌詞主觀不認同而對整個行業草率地送上一句「活該」,我認為是侮辱了這個行業的尊嚴,有必要立論反對,並分享這個行業的事實及數據,讓大眾更清楚瞭解「香港歌壇已死 」的謬誤。 * The recording industry world sales 2005 ** IFPI 2010 report 沈太太 一位從地上到網上,80年代到現在的流行音樂工業工作者
Posted on: Sat, 05 Oct 2013 06:19:14 +0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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